为进一步严正纪律,坚决整治向导干部违规加入民间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运动问题,乐清市纪委市监委转达了近期查处的3起相关典范案例。
1.乐清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司理、乐清市二轻工业联社原主任徐青平为支属承揽存款等问题。2012年以来,徐青平的儿子徐某先后在某甲银行温州乐清支行、某乙银行温州乐清支行事情。在此时代,徐青平应上述支行时任行长的要求,于2012年1月至5月陆续将二轻联社4笔共计950万元存入某甲银行温州乐清支行,于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陆续将二轻联社5笔共计980万元存入某乙银行温州乐清支行。别的,徐青平还保存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徐青平受到党内严重忠言处分。
2.温州市柳粮有限责任公司司理丁志明向治理服务工具无息乞贷等问题。2002年7月以来,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一直租用温州市柳粮有限责任公司的房产。2013年、2014年间,丁志明以小我私家名义3次向某某商贸有限公司无息乞贷共计37万元,直至2016年6月送还。别的,丁志明还保存挪用公款问题。2019年12月,丁志明受到留党观察二年处分。
3.乐清市科技局事情职员吴金烈向治理服务工具无息乞贷问题。2018年1月,吴金烈向治理工具乐清市某某茶叶相助社的法定代表人林某某无息乞贷5万元,用于小我私家资金周转。2020年7月,吴金烈送还该5万元乞贷本金。2020年7月,吴金烈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